老牌白癜风医院“我被你们吞噬, 你们把我生动描写”
标题,我改了茨维塔耶娃的诗句。在“新时代”,小说主人公汪长尺和诗人一样,同样有着强烈的“生存意识”,为餐桌为活下去孜孜奔走。但是汪长尺没法讲述自己。本来,他已经被宛如茫茫人海的西江吞噬,但是小说家东西不愿他变成面目模糊之人,于是把他打捞起来,一路追溯。
中国论文
也因此,这是一个结构封闭、情节集中、线性视野紧盯人物命运发展,由此提出一些真正尖锐涉及农村底层命运问题的小说。不妨再改一改哈耶克名著《通往奴役之路》中那句先知式的警句:通往天堂的路往往是由恶意铺成的。
高考成绩超分的汪长尺不会想到二十年后的自己沦落到孑然一身:亲生儿子大志被他主动送给了好人家收养,为此爱过他的妻子小文最终跟了别人,失去孙子的父母不愿原谅他。那时的他“不知道现实这么狠,斗了几个回合,才明白它是关羽我是华雄”。
他先是被人冒名顶替,从一个优秀生变成泥水工;因为被欠薪,被逼无奈去替人坐牢;继续讨薪,被捅两刀;想着妻子去医院做人流手术的事,从脚手架上摔下……但厄运的最终,这个落榜生、泥水匠、农村仔,让自己的亲生儿子成了城里人的“富二代”,自己横死后的*魄,也成功进城投胎,还用自己一死换来封口费安顿了父母的晚年,“成功”改写从他父亲汪槐招工时就被人冒名顶替因而无法进城的两代农村人命运。
角力――节节败退――微弱反击。
“汪家的命运已彻底改变,我的任务完成了。我们几代人都做不到的事,大志做到了。他过的是神仙日子,你们不用为他担心。”汪长尺一死了之,被迫自杀的筹划与执行一共只用了七十二小时,作者完全放弃所谓探讨人心的打算。这种写法是简省的、一劳永逸的,读者固然可以苛责,这样安排出来的死,太简单了,不像是真的,但也可以站在汪长尺的角度释然:二十岁后的生从来没能弄懂过,哪还有心力去纠结死,思索死,恐惧死?
“在城里上学,在城里工作,不受苦,不受欺,没这里的胎记”,这一目标以及实现手段的正确与错误,是一个在今天价值观、定义均暧昧难明的中国,没法真正讨论出什么的问题。这部长篇小说的价值也不在提出问题本身,而是提供了一个观察并反思何以事情会演变到这种地步的过程。
一位我很尊敬的大家在概括这部长篇小说时如是说:“这是一个乡村向城市投降,好人向坏人投降的过程。”这一投降过程,没有“举起手来,缴枪不杀”的优待,而是被撞击,被粉碎到形容难识。农村包围城市,原本带着挑衅、对抗甚至颠覆的意识,结果被城市背后有中国特色的“资本主义”强大的力量吞噬。
农村城市化这一自然历史过程,首先吞噬的总是那些反抗者,汪长尺的父亲汪槐,就是个“一生都想改变汪家命运的人”。反抗招致惩罚,一旦扛过惩罚并取得成就,城市会与之和解,收编他们成为新城市人。
东西的语言特色也很好地契合了这一吞噬的意象。基本上,东西的语言是简化的、写实的,与其人生经验相符,和现实不多偏离。和滋生背景为都市的精致学院派写作不同,东西的叙述节奏非常快速,小说框架简单,恰如人物进入城市后与周遭世界的关系。对农村人而言的复杂,其实复杂不到哪里去,或者说,复杂不到精神维度层面。倒是城市的速度感对农村视角而言,流沙般快速流动,一直处于变动之中。可以说,东西把吞噬这一意象转化为语感,语言本身的速度形成惯性力,是一种语言的掠夺与吞噬。
进入城市的农村人,既无法扎下根基,又在不断流失自身相对不变的那部分,同时也不断被新的内容进入、占据。最终,自身被混淆,被颠覆,被取代,城市人与农村人的精神外貌难以辨识。小说的结尾部分,嘲讽式的凝练了这一过程:
一、 数年后,汪长尺送给城市富人领养的儿子林方生从警察大学毕业,成为刑侦人员,无意中看到汪长尺肿胀的尸体照。(破案形式打开了自以为是的城市人的非真相的封闭“梦幻”世界,这扇通向现实世界的小窗使得农村城市化工作难以完全实现,新的反抗出现。)
二、 “林方生开始调查‘汪长尺’案。他发现汪长尺没死,还活着,是某单位的副局长。……经查,汪副局长原名牙大山,高考那年没上线,由他父亲运作,改用同班同学汪长尺的名字,并截留了汪长尺的录取通知书,冒名顶替上了大学。大学毕业后,牙大山又经他父亲运作,留在省城某单位,一步一个脚印,终于做到副局长一职。”(林方生查出的这第一真相指向他自身身份的第二真相。如果把城市想象成怪兽,那么在把农村城市化的过程中,这一怪兽的胃液也有没法完全消化掉的东西,比如原乡记忆。它引领林方生去了一趟汪长尺的也是他自己的老家。)
三、 “林方生回城后,悄悄地调查自己,越调查越感到恐惧。”一天深夜,他来到汪长尺当年跳下去的地方,将有关卷宗与照片往江里用力一扔。卷宗和照片像树叶那样飘零,林方生的秘密从此被埋,只要他不自我出卖,谁都不会知道他的原产地。于是,某天早晨,林方生的爷爷奶奶发现他们孙子的照片全部消失。(记忆被剥夺。劳伦斯?布洛克有本书,《谋杀与创造之时》,借此标题一用就是,真相被谋杀之时,假面被创造诞生。)
这一假面,是带有农村人误解,浸有农村人思维方式的假面,应该只是“新城市人”的第一阶段。林方生诬陷“这位叔叔”(实为自己不知的亲生父亲)把自己撞倒时,“汪长尺的脑袋炸了,他想刚才诬陷我的是大志吗?……多少年啦,我一直盼望着他变成他们,现在他终于脱胎换骨,基因变异……他变成了他们,只有彻底地变成了他们,他才不会吃亏,才不会输给任何人。他的心肠越硬,我就越高兴,爸,我们成功了,我们终于在城里种下了一棵大树”。在汪长尺的眼中,城市人是诡诈的。现代城市生活因其规划,先天性地影响其城民,有规律,有计划,做事严密。因此他们总是“聪明地”避开“危险”,不像置身原野的农村人,面朝*土背朝天,烈日、暴雨、瘟疫,没有一个困境能被技术性策略性绕开、回避,除了硬扛,再无他法。
至于“新城市人”的第二阶段,则应该是以林方生为主角的故事了,我预设为:自讨苦吃。真相这粒种子也是城市无法消化的顽强存在。终林方生一生,也许绝大多数时刻风平浪静,但总会有某个踩空的瞬间,让已经安心做城市人的他直接陷入淤泥,“身份之籽”自动发芽,被重新记忆。他不得不启用已经接受、内化多年的教育准备,去思考,去反省,去理解,身份之别。
“长尺要投胎,往哪里?”
“往城里。”
“往哪里?”
“往城里。”
“往哪里?”汪槐又问。
“往城里。”众人大声而响亮。
“往哪里?”汪槐的嗓音都喊哑了。
“往城里。”门外忽然传来一片喊声。那是村民们的声音。全村人一起帮着喊“往城里”。汪长尺的灵*蠢蠢欲动。汪槐用力一敲桌上的钹,“当”地一声。汪长尺的灵*忽地飞了起来,越过屋顶,盘旋。汪槐又“当”地一敲。汪长尺的灵*朝着大枫树飞去,停在大枫树的枝头恋恋不舍地回望。汪槐再“当”地一敲,就像当年催汪长尺去参加高考,就像当年催他去城里打工。钹的声音追到大枫树的枝头,汪长尺的灵*再次起飞。它飞过森林、河流、公路、铁路、楼房……一直飞到省城,飞到人民路,飞进人民医院产房。
(这是整部长篇中我最喜欢的部分。篇幅有限,我没有节选出汪长尺灵*最初的“一动不动”,有这么犹豫、不愿离开故土功利化投身人世的一笔,这样的投胎才严肃,才成立。人的灵*最初那一刻一定保有纯元初心,才不会轻飘飘一经鼓动就走。)
汪长尺、汪槐所需要的,是一个妥善的结果。
但林方生需要的,却是过程。唯有过程本身才可能启示他。人与人的肉搏之战,就此上升到个人的左右手互搏。到了那时,他才会有时间去想,他的祖辈、父辈、他自己;正义与生死。他要找回那段历史。
这就又回到了最古老的哲学命题面前:我是谁?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编校 孙京华